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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未成年人打赏充值能追回!

  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直播打赏、虚拟充值消费等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亲属账号做出的打赏、购买等行为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引起了社会的热议。对此,最高法昨天做出了回应。

  昨天,三月二号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七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一名十六岁学生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打赏直播平台主播,金额高达近一百六十万元,父母得知后希望平台退还全部打赏金额,遭到拒绝。

  这次发布的案例常具有典型意义,虽然都未成年人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五打赏金额近一百六十万。该案经过人民法院多次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庭外和解,科技公司自愿返还将近一百六十万的打赏款项。

  最高法表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的纠纷,多数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些人在网络进行游戏或者进行打赏时,有的几千、几万,这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

  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是无效的。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辨别风险的能力弱,特别是在一些平台的诱导之下,很容易发生冲动型的打赏消费。

  19年五月发生了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事件,一名年仅十一岁的女孩为某直播平台的多位主播打赏,消费了近两百万元。年龄这么小,打赏金额如此之高,再次刷新了舆论对搭上低龄化的认知。

  写在小学作业本上的检讨书记录下了十一岁女孩洋洋巨额打赏主播的经历:2018年十一月开始,就在那个直播认识几个主播。反正到后面就越来越疯狂了,越打越多,几千上万都有。

  洋洋的检讨书还显示。有四名主播加了他的聊天账号,经常会要求他去直播间打赏。

  在洋洋的口中,这些主播有的是哥哥,有的是姐姐,更离奇的是还有一个被杨洋称为女儿,这名主播也称她为妈妈。而他们和杨洋的聊天内容很多时候都围绕着打赏的话题。

  接近两百万,就十一月底开始到现在,就每天都这样刷一刷。洋洋用的是妈妈的手机,因为有时候会买些小东西,所以她知道妈妈的银行卡密码。

  于是她就通过这个方式用妈妈银行卡中的钱来打赏,直到其中一张额度五十万的信用卡被刷爆,银行打来电话,全家人才发现这件事。如今打赏功能是很多网络平台重要收入的来源,但是野蛮生长下,类似像杨洋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

  去年十一月二十三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发布通知,提出涉及网络秀场直播平台的九大监管要求,其中就包括针对未成年人打赏功能的一系列新规。通知关键词就是打赏要实名、有限额,而且全面禁止未成年人打赏功能。根据通知,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

  禁止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

  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由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

  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吕婷律师:这次,最高法新闻发布会,明确了未成年人在网络中打赏、充值等行为,在没有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也,监护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者返还。这对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因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进行打赏、充值等行为发生的纠纷提供的明确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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