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律师吕婷网站!

消除失信人黑名单记录步骤

一、消除失信人黑名单记录前首先要:
 
  1. 确定失信情形及相关信息
    • 个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常见情形包括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欠款未还、未履行赔偿责任等)、信用卡逾期还款、违反税收征管规定等。需要明确自己是因为何种具体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以及涉及的相关案件信息、执行法院等。
  2. 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
    • 履行义务:如果是因为未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需要按照判决要求及时履行还款、赔偿等义务。例如,将欠款支付给债权人,并保留好付款凭证。
    • 达成和解:与申请执行人(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完毕。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可能包括分期还款、减免部分债务等,具体需双方协商确定。


 
向法院申请
    • 个人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将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还款凭证、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证明等)。
  1. 法院审查与裁定
    • 法院收到个人的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情况是否真实等。
    • 如果法院审查认为申请符合规定,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 3-5 个工作日)作出裁定,将个人的相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4。
  2. 信息更新与查询
    • 法院删除失信信息后,个人的信用记录会得到相应的更新。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官方渠道查询自己的失信信息是否已被删除,以确认取消失信黑名单记录的操作是否完成。
三、如果自己不懂的或没时间的,可以委托专人办理,也可以找律师处理。
上一篇:财产保全申请书模板及范例
下一篇:失信黑名单信息可以在哪些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