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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今天正式实施

  刑法修正案十一今天正式实施。修正案对现行刑法作出了多处修改,新增设多项罪名,从严惩性侵未成年人到惩治高空抛物,打击冒名顶替他人上学,刑法修正案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直接回应。

  律师:这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做了四十七处的相当重大的修改,主要是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就是说把一些行为规定为犯罪,有十几种行为被规定为犯罪。另外呢还有对一些个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加重了法定刑。

  实践中,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等案件引发社会关切。

  刑法修正案十一,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做个别下调,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律师:这种情况的话呢它其实不是普遍的下调,而是有特别限定。第一,只适用于两种特殊的情形。第二个,它还有一个特别的程序限制,要求是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才可以进行追诉。

  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司法实践中反映的问题,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对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修改猥亵儿童罪,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罪适用更重刑罚的具体情形。刑法修正案十一还增设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是否违背对方的意志?有没有强制是在所不问。考虑到这个负有看护职责的人在精神上、在物质上这样的一种优势,对负有照看职责的人有一个特殊的约束。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多项罪名,包括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高空抛物罪等,对社会反映突出的抢夺公交车方向盘、高空抛物行为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维护人民出行安全和头顶上的安全。

  实践中,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等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司乘人员生命健康。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律师:刑法修正案十一呢专条专门把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也配备了什么相应的这个法定刑。那么可以预见啊,未来这个司法机关在适用这个条款的时候,对于针对这个危害驾驶安全的行为在适用上定罪的门槛可能就要比以前掌握的要低一些,这个是用起来也更为果断坚决一些。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此次刑法修改将高空抛物入刑,增设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律师: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它适用起来就更加的简便了,为什么?因为行为已经非常明确,高空抛物如果足以危害这个公共安全的,这种情况之下可以定罪判刑,它的法定刑呢也规定的比较轻,一年以下也方便使用。但同时也要注意,如果高空抛物造成死伤,结果构成其他更重的罪,那还是择一重罪处。

  近年来,冒用他人身份顶替入学、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名誉、暴力袭警等事件引发社会的关注。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冒名顶替。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及袭警罪,并将相关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冒名顶替罪,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律师:特别是冒名高考上大学,这个孩子可能有家长作用的因素,还有学校组织的因素,另外还有可能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配合的意思啊,往往没有这些个因素的话,它是做不到,所以对这些个行为也规定为犯罪,定罪处罚。

  近年来,网络上时有出现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帖子和留言。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此前一般以妨害公务罪进行处罚。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袭警罪,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

  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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