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继承人可以不分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不分遗产:
-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继承权,自然不能分得遗产。
-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如果继承人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那么其将丧失对该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参与遗产分配。
-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如果继承人有能力赡养却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应当不分遗产。不过,如果继承人后来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此时可参与遗产分配。
-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实施此类行为,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或者存在其他可认定情节严重的情形,将丧失继承权,不能分得遗产。
-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以这种方式严重干扰被继承人遗嘱自由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无法获得遗产分配167.
-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且情节恶劣:如果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继承人长期对被继承人不闻不问、拒绝支付赡养费、在被继承人生活困难或患病时不提供必要帮助等,可认定为情节恶劣,符合不分遗产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