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机动车竟也要担责?
大家好,我是吕婷律师。今天要给大家分享一个颇具争议的法律案例,那就是行人闯红灯的情况下,机动车为何也会担责。

话说在一个繁华的十字路口,车水马龙。年轻的上班族小李,因为早上起晚了,眼看上班时间就要到了,心急如焚。当他走到一个设有信号灯的路口时,红灯正亮着,可他瞅着两边车辆似乎离得还远,便心存侥幸,直接闯红灯过马路。
与此同时,司机老张正驾驶着轿车正常行驶,突然看到闯红灯的小李,吓了一跳,赶忙紧急刹车,可由于距离太近,还是不可避免地撞到了小李。小李当即摔倒在地,腿部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和责任认定。
从法律要点来看,这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中的多方责任问题。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小李闯红灯明显存在过错,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然而,老张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虽然正常行驶,但在道路上行驶也有注意观察路况、确保安全驾驶的义务。所以,交警综合判定,小李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但老张驾驶的机动车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次要责任,具体赔偿比例由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确定。老张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小李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分担。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人。行人不能因为自身的一时便利而违反交通规则,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也可能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同样要时刻保持警惕,履行好安全驾驶的义务。希望大家都能从中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