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律师吕婷网站!

儿媳和女婿在什么情形要承担赡养义务

一般情况下,儿媳和女婿没有赡养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在以下特殊情形中,儿媳和女婿需要承担一定的赡养责任:
  • 配偶去世后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56. 在配偶去世后,儿媳或女婿如果对公婆或岳父母承担了主要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义务,如长期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支付老人的生活费用及医疗费用等,在老人去世后,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这也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
  • 基于约定或承诺:如果儿媳或女婿在婚前或婚后与公婆或岳父母签订了赡养协议,或者曾明确作出赡养的承诺,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或承诺履行赡养义务。这种约定或承诺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和意思表示一致,具有一定的合同性质,受到法律的保护。
  • 协助赡养人的赡养行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145.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儿媳或女婿虽不是直接的赡养义务人,但有责任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如在配偶照顾老人时提供帮助、关心老人的生活等,以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如何确定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赡养标准
下一篇:要求赡养费的起诉状写法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