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基础证明材料
- 死亡证明: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需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168.
- 销户证明:需要到死者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注销证明,以证明死者的户籍已被注销158.
事故责任认定材料
- 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是认定事故责任和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137.
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 死者身份证明:如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以证明死者的身份信息及户籍情况48.
-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与死者的亲属关系或作为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若申请人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需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证明其与死者的亲属关系,以便确定其具有申请死亡赔偿金的资格158.
医疗及费用相关材料
- 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说明死者的伤情及治疗情况。
- 医疗费报销凭证:包括医院的收费发票、处方或治疗、用药明细清单等,以证明因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
其他相关材料
- 被扶养人证明:涉及抚养费的,需提供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以证明被扶养人的情况及扶养费的计算依据。
- 丧葬费用证明:如殡仪馆的收费发票、丧葬用品购买发票等,用于计算丧葬补助金的赔偿金额 。
- 交通、住宿等费用凭证:涉及交通费、住宿费的,需提供相应的报销凭证,如车票、机票、住宿发票等,以证明死者亲属因处理事故及丧葬事宜所产生的合理交通、住宿费用。
- 误工证明:若死者亲属因处理事故及丧葬事宜产生了误工损失,需提供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及执行凭证:如果案件已经通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调解,需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和执行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