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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突然被卖了?别慌,这个 “买卖不破租赁” 的钩子能保住你的窝

在生活中,租房是很多人解决居住问题的方式。然而,有时候会遇到这样的糟心事:自己租的房子突然被房东卖了。这时候,租客难免会心慌,担心自己马上就要无家可归。
别慌,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买卖不破租赁”这个法律规则,能帮你保住自己的“窝”。
我曾经有个当事人小李,他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了三年。住了一年多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人找上门来说这房子已经被他买下来了,让小李尽快搬走。小李当时就懵了,自己住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要搬走呢?
他找到我咨询,我告诉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他不用担心。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简单来说,就是房子虽然被卖了,但小李和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新房东要继续履行这个合同。
在小李这个案例中,小李可以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直到租赁合同到期。如果新房东强行要求小李搬走,小李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那么,“买卖不破租赁”有哪些适用条件呢?首先,租赁关系必须合法有效且在存续期间。
也就是说,租客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还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
其次,租赁物已经交付给承租人。只有当租客实际占有使用了租赁的房子,才能适用这个原则。
再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如果是在租赁之前房子就已经被卖了,那就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了。
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一些情况是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比如,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或者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所以,租客在租房的时候,也可以要求房东提供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等文件,了解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当遇到租的房子被卖这种情况时,租客应该怎么做呢?
第一,要及时和新房东沟通,表明自己的态度,告知新房东“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让新房东知道自己不能随意要求自己搬走。
第二,如果新房东不配合,甚至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租客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新房东强行要求搬走的书面通知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的法律诉讼中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第三,如果沟通无果,租客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咨询,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处理。总之,“买卖不破租赁”这个法律规则为租客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当租的房子突然被卖了,租客不用慌,要了解自己的权益,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都能在租赁关系中,有一个安稳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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