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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假的工资如何计算

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 确定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 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 天来折算日工资收入.
  • 计算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 300% 中包含了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实际上额外支付的是日工资收入的 200%.
  • 特殊情况处理: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365 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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