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谁先起诉谁吃亏’?律师:这说法骗了多少人
我是苏州吕婷律师。从业11年来,我处理过数百起离婚案件,发现一个长期困扰当事人的误区:"谁先起诉谁吃亏"。今天从法律本质剖析这个说法的荒谬性。
法律上,离婚判决的核心依据始终是《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感情破裂事实,以及第1087条明确的财产分割原则。起诉顺序既不改变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也不影响子女抚养权判定标准。我曾代理一位男性当事人,因听信"先起诉会丧失房产"的传言,拖延半年才立案。期间对方转移了价值80万元的股权,最终我们通过银行流水追溯才挽回损失。
抢先起诉的实际意义在于三点:第一,掌握证据保全主动权。根据民事诉讼规则,起诉方可率先申请财产保全;第二,设定诉讼节奏。如遇对方故意拖延,可依据第149条申请法院强制推进;第三,锁定抚养现状。对于2-8周岁子女,抚养现状是重要裁判参考。
特别提醒三点关键操作:1. 起诉前完成财产线索公证,尤其是隐匿的金融资产;2. 保存分居证据,根据第1079条,首次起诉未判离后分居满1年将构成法定离婚要件;3. 涉及公司股权的,立即做工商登记冻结。
法律从不会因起诉顺序偏袒任何一方。作为专业家事律师,我建议用证据思维代替道听途说,用法律程序维护应得权益。
#苏州吕婷律师#离婚法律误区#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婚姻诉讼技巧
法律上,离婚判决的核心依据始终是《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感情破裂事实,以及第1087条明确的财产分割原则。起诉顺序既不改变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也不影响子女抚养权判定标准。我曾代理一位男性当事人,因听信"先起诉会丧失房产"的传言,拖延半年才立案。期间对方转移了价值80万元的股权,最终我们通过银行流水追溯才挽回损失。
抢先起诉的实际意义在于三点:第一,掌握证据保全主动权。根据民事诉讼规则,起诉方可率先申请财产保全;第二,设定诉讼节奏。如遇对方故意拖延,可依据第149条申请法院强制推进;第三,锁定抚养现状。对于2-8周岁子女,抚养现状是重要裁判参考。

法律从不会因起诉顺序偏袒任何一方。作为专业家事律师,我建议用证据思维代替道听途说,用法律程序维护应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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