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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被阻挠?如何依法争取孩子见面

探视权被阻挠?如何依法争取孩子见面

我是苏州吕婷律师,从业11年,专攻婚姻家庭法领域。在离婚后,父母一方阻挠探视权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仅违反法律,还会对孩子成长造成负面影响。本文将从实际案例出发,解析法律依据,并提供可操作的解决思路,帮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我曾经有个当事人,张先生。他与妻子离婚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他探视孩子,理由是工作繁忙。这导致张先生长期见不到女儿,孩子情绪低落,学业受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任何阻挠行为都是非法的,可视为侵犯亲权。
在张先生的案件中,我们首先分析了阻挠原因,发现对方存在误解法律的心理。我建议他收集证据,包括短信记录、通话录音和邻居证言,证明对方恶意阻挠。然后,我们向当地法院提交了探视权执行申请。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可对阻挠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甚至调整抚养权以保障孩子利益。最终,通过调解,张先生恢复了每周一次的探视,孩子生活回归正轨。

依法争取探视权的步骤包括:第一步,收集证据证明阻挠事实;第二步,向法院申请执行令;第三步,参与调解或听证;第四步,如调解失败,请求强制执行。过程中,我强调以孩子身心健康为核心,避免冲突升级。作为律师,我认为预防胜于诉讼——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探视细节,能减少纠纷。

总结来说,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不容侵犯。遇到阻挠时,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私下争执。我是苏州吕婷律师,愿以专业经验助你守护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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